心理学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学科代码:0402)
一、培养目标
适应学科发展和社会发展需要,培养从事心理学教学、科研与实 践的专业人才,以及与心理学相关学科领域的基础研究和应用方面的 专业人才。具体要求是:
1.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既有远大抱负和理想,又有奋斗精神、与时俱进的精神和实事求是的精神,勤奋 学习,深入研究,扎实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较强的事业心及 责任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2.具备严谨求是的科学作风,具有良好的团结协作和献身精神。
3.具备独立完成科研课题的设计、组织实施及研究论文撰写的 能力。强化基本技能的训练和创新思维的培养,开展基础心理学和应 用心理学理论、方法和技术的研究。
4.具有较系统的心理学以及相关学科的基本理论和专业知识, 熟练掌握心理实验、心理测量、问卷调查等主要研究方法与研究范式, 具有现场调查、数据分析与处理、综合分析和解决心理学专业领域问 题的能力。
5.熟练地掌握英语,包括查阅本专业的英文文献资料,较为系 统地分析外文专业文献,具有较高的英语写作能力和国际学术交流能 力。
二、研究方向
1.基础心理学 研究一般的心理现象与规律的学科。内容主要 包括心理的实质及神经机制、感觉与知觉、意识与注意、学习与记忆、 思维与语言、情绪与意识、人格等。本方向突出科教融合优势,在认 知和情绪问题的机制研究领域形成特色。
2.发展心理学 研究人类个体心理发生发展特点和规律的学科。 内容主要包括不同年龄阶段的心理发展特征和规律,毕生认知、人格
与社会性发展的心理及神经机制,以及对各年龄阶段个体发展问题的 干预。本方向充分发挥国内外合作优势,在儿童青少年心理发展规律 及病理心理机制和干预、老年群体心理健康研究及干预等方面形成特 色。
3.应用心理学 研究心理学基本原理在各种实际领域的应用。 本方向突出心理学与医学交叉融合优势,依托中国心理学会康复心理 学专委会、潍坊医学院心理健康服务中心及危机心理干预博士项目, 在心身疾病以及心理障碍的发病机制、心理咨询与治疗以及临床康复 等方面形成特色。
三、培养方式
1.实行研究生导师负责制,实行以导师为主的指导小组负责制。 导师作为研究生培养的第一责任人,指导研究生培养全过程。导师应 定期与研究生见面指导,每月与研究生交流讨论不少于 4 次。
2.培养中采取理论学习与科学研究相结合、知识传授与素质教 育相结合、系统科研训练与能力培养相结合的原则,重视培养研究生 学术道德、创新能力、严谨治学和敬业精神。
四、学习年限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 3 年,在校修业年限(含休学、保 留学籍、延期毕业)最长不得超过 5 年。有特殊规定的,按照相关政 策执行。未能按期毕业的研究生做肄业处理。
五、课程设置与学分要求
1.课程设置。研究生课程分为必修课和选修课,必修课包括学位公共课、学位基础课、学位专业课,选修课包括公共选修课、专业 选修课。
2.学分要求。硕士研究生培养实行学分制,学术学位研究生应 修总学分不少于 30 学分。其中, 必修课不少于 20 学分、选修课不少 于 6 学分、学术活动 2 学分、实践活动 2 学分。课程设置与学分要求 见附件 2《心理学硕士研究生教学计划表》。
研究生应按时参加课程学习和教学活动,独立完成课程考试、论
文、作业及调研报告,严格遵守学术规范。完成课程各教学环节并通 过考核(成绩达到 70 分视为合格),方可获得规定学分。
六、主要培养环节及要求
主要培养环节是指研究生培养过程中必须完成的学术活动、中期 考核、实践训练等环节。
(一)学术活动
参加学术活动是提高研究生学术视野和科研能力的重要方式,学 术活动包括两方面内容:一是研究生公开在学院的学术论坛做读书 (学术)报告或参加学术会议做口头学术报告或是壁报交流,二是听 取国内外杰出专家做学科前沿系列报告。
基本要求和考核方式:研究生听取本专业相关前沿讲座不少于 10 次,学术讨论会主讲不少于 4 次,时间安排在第一学年第一学期 到第三学年第一学期。学术讨论会主讲内容要有个人见解,能反映本 学科学术发展的动态及与自己的研究密切相关的文献进展。
学术活动考核按优、良、中、及格和不及格五级计分,由指导教 师和学科组教师评定成绩,学院审核,成绩及格以上者按照学术活动 计分标准计分,不拘泥于学术活动形式,以最终达到 2 学分为准。
学术活动计分标准如下: | |
参加校内学术讲座 | 0.1 学分/次 |
学术讨论会主讲 | 0.25 学分/次 |
参加国家级学术会议 | 0.5 学分/次 |
全国性学术会议壁报交流 | 1.0 学分/次 |
全国性学术会议作学术报告 | 1.5 学分/次 |
国际性学术会议壁报交流 | 1.5 学分/次 |
国际学术会议作学术报告 | 2.0 学分/次 |
研究生 3 月以上出国交流 (二)中期考核 | 2.0 学分/次 |
中期考核由心理学院统一组织,在第四学期初前完成。考核小组 着重对研究生的政治思想表现、课程学习、科研能力等进行一次全面
综合考核,考核合格者进入学位论文阶段。具体要求按《潍坊医学院 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管理办法》执行。
(三)实践训练
研究生参加实践活动是培养和提高其专业水平的重要环节。研究 生在读期间应参加一定的实践训练,包括科研实践、教学实践、专业 实践等。
1.科研实践。科研实践是锻炼研究生开展科学研究的必要途径。 从研究生入学开始,大量阅读专业文献,跟随导师参与课题研究讨论, 要求第二学年开始进行实验研究的设计,同时参与指导本科生毕业课 题设计和毕业论文撰写,训练科研能力,毕业时能够独立完成实验设 计、实施和论文写作工作。
2.教学实践。参加教研室集体备课、教学助理等教学活动,并 通过指导学生实验课和培养性讲课(4 学时),训练教学能力。各教 研室和导师做好研究生教学实践期间的考核工作。
3.专业实践。专业实践是研究生重要的培养环节。专业实践的 时间原则上不少于 6 个月。学生到心理健康服务中心、专业培养基地 等进行心理咨询的学习和实践,培养学生的心理评估、心理咨询及治 疗等能力。每位学生完成不低于 30 人次的心理咨询,带教老师对其 咨询过程和效果进行考核、评估。
实践训练成绩由导师组按百分制进行综合考核,考核合格者计 2 学分。研究生缺少实践训练或考核不合格者,不得申请答辩。
(四)劳动教育
劳动教育为专业学位研究生必修环节,不计学分。研究生在学期 间须参加不低于 20 学时的劳动教育活动,包括三下乡实践活动、心 灵关爱志愿服务、心理学实验室的实验教具整理及实验准备等。考核 方式包括撰写通讯稿不少于 2 篇、科普推文不少于 3 篇、心得体会不 少于 1 篇、实验室整理等不少于 8 学时。考核合格方可进入毕业环节。
七、学位论文
学位论文工作是研究生培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研究生科学研究
工作的全面总结,是申请和授予硕士学位的基本依据。学位论文工作 应包括开题报告、论文评阅和答辩等环节。
1. 选题和开题报告。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的选题、开题在第三学 期结束前完成,论文题目由研究生和导师共同商定。开题报告要求研 究生向有关专家汇报论文选题的意义,该领域的国内外研究现状,课 题研究内容和技术路线等。由专家组对其报告进行集体讨论,提出意 见,最后确定论文题目。
2. 学位论文要求。学位论文应表明申请人已经掌握心理科学研究 的基本方法,在学术上有一定应用价值或理论意义。论文要求观点明 确,结果可靠,论据充分,语言通畅,文章结构合理,在理论观点或 实验方法上有创新性,或有较大应用价值。其撰写应符合《潍坊医学 院研究生学位论文撰写规范》。论文评阅及答辩等环节的具体要求按 《潍坊医学院硕士、博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执行。
学术成果要求:按《潍坊医学院博士、硕士研究生学位授予科研 成果要求的暂行规定》执行。
八、毕业和学位授予
研究生申请学位前,必须获得符合学位申请条件的代表性学术成 果。具体按照学校相关文件要求执行。
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研究生,向学校提出学位申请,经校学位评 定委员会批准,授予硕士学位。
所属学科:心理学
编写人:王艳郁 孙琳 邹敏
审定人: 王艳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