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制度

发布者:心理学院发布时间:2015-01-13浏览次数:505

为提高山东第二医科大学心理健康服务中心的科普工作管理水平,并将科普工作的开展制度化和规范化,特制定本制度。

一、工作方针

科普工作是实施创建创新型国家的基本国策,是提高全民科学文化素质的方法之一,是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科学技术普及工作的若干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的重要举措。山东第二医科大学心理健康服务中心作为心理健康知识科普机构的依托单位,要在建立健全科普工作制度的基础上,充分利用该中心内的科普资源,大力发挥其科普功能,做好科普宣传工作。倡导科学方法,传播科学思想,弘扬科学精神。

二、服务宗旨

服务宗旨是服务社会公众,帮助公众更好地了解心理健康知识,创设心理健康知识普及的机构与氛围,提升公众的心理健康水平。本中心关注个体内在精神的成长与完善,面向社会公众普及心理学知识、心理健康水平、心理问题的甄别、心理咨询等知识,提高公众心理健康水平,增强公众心理方面的助人能力与自助能力,致力于提高受众心理调适能力和对现代社会生活的适应能力,预防和缓解心理问题,致力于做好心理健康的科普工作。

三、队伍建设

建立科普组织机构,加强科普队伍建设。本中心应致力于发展专兼职科普人员队伍,建立心理专业人才信息库,加强科普队伍建设。面向高校、心理咨询机构和相关企事业单位人员中招募热心于科普工作的志愿者,组建科普志愿服务队。定期召开有关会议、讲座,开展心理健康专项宣传教育和服务活动。

四、制度建设

建立科普工作计划总结制度,将科普工作制度化和程序化,实施科普档案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完善各类科普档案管理制度,明确科普工作人员的职责和任务,每年年初要制订科普工作计划,年终进行科普工作总结,保证科普工作有计划、有步骤、有措施、有实效。

五、丰富内容

策划和组织科普活动。按照每年制订的科普工作计划,定期组织各种形式的科普活动。积极拓展心理健康知识的科普场景和受众人群,例如:针对中小学生,提高其对心理咨询知识的了解程度;针对家长,科普个体成长发展的心理学规律,提高家长与孩子的沟通水平;针对社会人群,开展心理健康问题的甄别、应对、心理咨询介绍等知识,提高公众心理健康水平、心理调适能力和对现代社会生活的适应能力,预防和缓解心理问题,致力于做好心理咨询的科普工作。在科普工作进程和形式中落实党中央和各级政府、学校的要求,启蒙公众科学逻辑、训练科学思维。

六、完善设施

不断完善科普设施,保证科普工作与时俱进。要根据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的需要,争取和保证足够的资金投入,不断完善和补充科普内容和设施,以提高科普工作管理和运营水平。

七、拓展渠道

加强网络科普宣传工作,努力扩大科普覆盖面。充分利用互联网+平台的快捷性和信息覆盖面宽的传播特点,将科普知识进行全面、系统、有深度、多渠道的进行宣传推介,以满足各不同行业和不同知识层面受众的需求。

八、开放管理

山东第二医科大学心理健康服务中心免费对外开放,采取预约制,对校内外预约参观个人或团体提供免费人工讲解服务。

九、对外关系

加强与政府主管部门的联系,定期向政府主管部门汇报科普工作情况。要积极参与和组织并科普活动,贯彻执行党中央和各级政府有关科普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推动科普工作健康、协调发展,探索一条适合中国特色科普传播之路。